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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专访周春生教授:美国:让违法者承担高额违法成本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3日

在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春生看来,监管手段不足、处罚力度不够以及普遍存在于整个市场的短期行为,是导致中国股市违规现象层出不穷的深层原因。此前,周春生曾任职于美联储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对中美两国资本市场监管有深刻体会。

《中国经营报》:美国当局如何监管内部交易?中国能从中借鉴哪些经验?

周春生:在谈美国经验之前,我们首先要回答一个问题: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是监管,即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和秩序。而现在,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却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和精力去关注股指的涨跌,并且还没有取得令大家满意的效果。

美国值得我们借鉴的证券监管经验主要有三:

首先,美国证监会(SEC)专注于监管工作而非股市涨跌。

其次,美国的集体诉讼制度和完整的民事赔偿机制,使正当利益受到侵害的投资者索赔有道。因此,投资者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心,有足够的动力去密切注视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以及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并在发现违法行为后,为维护自己利益,主动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这种机制的设置,一方面令违法者承担高额的违法成本,有效威慑违法行为,打击证券欺诈;另一方面也可弥补政府监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不足,降低证券市场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第三,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政府、自律组织、投资者、上市公司、新闻媒体、律师等各司其职,组成了严密的监管网络和体系,即使证券市场出现了不规范的问题,即使监管体系中的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其他监督角色总会起作用,真正做到了监督网络“疏而不漏”。

《中国经营报》:中国股市内部交易、老鼠仓等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深层次原因何在?

周春生:A股市场治理水平低下,是长期以来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总结起来,主要原因有二:首先是监管手段不足,处罚力度不够。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股市很多内部交易及证券操纵行为没有被严肃处理,或处罚过轻。这种监管和处罚方式显然不具备足够的威慑力量,难以有效制约各种证券违规以及违法行为;其次,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普遍存在短期行为,无论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对短期利益普遍趋之若鹜,而对长远回报和可持续发展重视明显不足。

(原文发表于2008年9月20日《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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